宁德市闽东高级技工学校柴油发电机组采购项目
(4) 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 定追究法律责任:
(1) 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2) 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 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 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
(6) 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
(7) 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 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三、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公布第 87 号令)第三十七条规定,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 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 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 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 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 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 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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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标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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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询价通知书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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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偏差与细微偏差: 以下为重大偏差与细微偏差的条款,请各供应商认真审阅。 (一)重大偏差: 1、 响应文件未按询价通知书要求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书面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的; 2、 响应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询价通知书规定的; 3、 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4、 响应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询价通知书的要求; 5、 响应文件中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6、 不符合询价通知书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条款。 注: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若有上述情形之一的,认定为未对询价通知书作出实质性响应,作无 效投标处理。 (二)细微偏差:响应文件在实质上响应询价通知书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 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供应商造成不 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评审委员会应当书面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供应商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补正的程序和方法 按照询价通知书供应商须知第 20 条的规定执行。无法补正的,可在评审时对细微偏差作不利于该供应商的认定。 注:询价小组判定重大偏差、细微偏差是依据响应文件,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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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须保障采购人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 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 人无关,供应商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采购人因此而遭致损 失的,供应商应赔偿该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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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须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缴纳 5%的中标合同价款作为履约保证金, 待项目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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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供应商递交质疑函时还需提供收款收据(或网上汇款凭证)、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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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否则将不被认定为潜在供应商,其质疑将不予受理。 2.在法定质疑期内供应商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若供应商多次对同一 采购程序环节提出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以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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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潜在供应商须在报名后须进行现场踏勘。潜在供应商进行现场踏勘时应随带的资料:单位介绍信原件、现场踏勘确认书(一式两份,格式详见附件 3)、踏勘人身份证复印件。现场踏勘完毕,供应商将在已踏勘过的潜在供应商的现场踏勘确认书原件上确认(盖章并签字)已踏勘过现场,确认后的现场踏勘确认书原件单独密封随响应文件一同递交。未提供已参加过现场踏勘证明文件原件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各供的现场踏勘费用自理。统一现场踏勘时间:2019 年 3 月 7 日 上午 09:00-11:00,逾期不予 勘查;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卢老师:18505938898 。 |
一、说明
1. 适用范围
1.1. 本询价通知书仅适用于投标邀请中所叙述项目的货物及服务采购。
2. 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业主方,系指宁德技师学院(宁德市闽东高级技工学校)。
2.2.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2.3. “招标代理机构”系指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
2.4. “供应商”系指购买了本询价通知书,且已经提交或者准备提交本次响应文件的供货商。
2.5. “货物”系指供应商按询价通知书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产品、软件、备品备件、工具、手 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6. “服务”系指询价通知书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程序修改、校准、培训 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3. 合格的供应商
3.1.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能提供本项目所需产品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
3.2. 供应商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3.3. 供应商资格标准(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项号 2)
3.4. 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但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 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4.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3.4.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 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4.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 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报价人不得与本次采购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凡为整体采购项目提供上述服务的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再参加该整体采购项目及其所有分项目的采购活动。
3.6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投标代理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供应商的委托参加投标。
4. 供应商的报价均应包括将符合“招标项目一览表”要求的货物交付采购人而发生和应发生的一切成本、税金、费用。
5. 投标费用
5.1 供应商自行承担其参加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二、询价通知书
6. 询价通知书的组成
6.1. 询价通知书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招标程序和合同主要条款。询价通知书由下述部分组成:
6.1.1. 投标邀请
6.1.2. 供应商须知
6.1.3. 招标内容及要求
6.1.4. 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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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望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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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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